关于办理插班修读的通知

时间:2014-09-16浏览:294

根据《学生手册》规定,在开学1-3周内,学生自行申请插班修读。插班修读每科目均限1次,与上课班同时考试,课程进行中学生不作考勤,不给予补考,记分方式同补考。

需办理插班修读的学生请至辅导员处领取《学生课程插班修读申请表》,填写完后交予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至教务处办理。办理插班修读截止时间:930日。

:在考核中因违纪或作弊成绩判为0分以及无故缺考者不予办理插班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