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及补考通知

时间:2017-07-05浏览:647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定于2017910日(周日)进行开学报到注册,911日(周一)正式上课,现将1516级学生开学及补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由学生自行上网查询考核成绩。具体步骤:到学院官网(http://www.scst.edu.cn/-信息门户-登陆(用户名为8位学号,初始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后6位)-在校生系统-个人基本信息-成绩信息即可。

二、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与地点:2017910日上午8:30-9:30

系别

通信与电子

信息系

机电工程系

商贸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系

地点

1号楼301-304

1号楼207-210

1号楼401-404

1号楼305-307 309

(报到注册日学生首日教育、领取教材等事务,详见学院官网学生工作处通知。)

三、补考安排:补考时间定于911日—14日(都在晚上),详见学院官网教务处通知;

(注:补考时请带好身份证及学生证;期末考试中因违纪或作弊成绩判为零分以及无故缺考者,均不予补考)。

四、学生缴费:请于2017820日之前将2017-2018学年度下列费用打入农行金穗卡:

1、学费7500.00元(艺术类为10000.00元);

2、书簿代办费700.00元(多退少补);

3、住宿费(4/6/10/11号楼:1000/学年;7/8/9号楼:1200/学年);

4、为确保成功缴费,请在农行金穗卡中多打入10元。

五、假期就医:如需住院治疗,必须先与学院医务室取得联系,开具医保凭证。医务室联系电话:136717493341896432615817721309239

六、假期联系:

学生工作处值班(2号楼109室):每周三8:30-11:00,下午1:30-4:00

学生工作处电话:69990067  18916566036

学生工作处邮箱:kyxueshengchu@126.com



学生工作处、教务处

2017627



假期医疗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销、理赔日期】

2017913日、1011日、118日、126日、201813日。
【假期就医注意事项】
1
.住院医疗

1)在本市内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或住院:若病情严重需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或住院的,应及时联系告知学院医务室,并在出院前委托家长或者老师,带好学生证、身份证、留院观察证明、住院通知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医务室办理住院结算凭证。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2)在外省市的住院治疗:在外省市发生急诊住院医疗时,应到家庭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学费用由其本人垫付后,在开学后报至学院医务室,由学院医务室统一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到学院医务室申办报销时所需材料如下: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出院小结、明细清单及相关资料。

2.门、急诊医疗

暑假期间,学生患病,可在家庭的所在地附近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原则上以急诊为限。校外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均为:其医药费设起付线300元(自付),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规定报销其余费用的50%。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学院医务室取得联系。

3.医疗费报销、理赔

医疗费用报销与理赔是按学年为计算单位的,也就是从每年的91日起到次年的831日止为一个时间段,个人先自付300元后,按规定报销其余相关的50%

办理医保报销时,必须携带学生证、病历卡、急诊就医挂号费发票、医疗(药)费发票等原件,到医务室办理。

办理保险理赔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生本人的上海农业银行银行卡、病历卡、发票,如住院的须提供出院小结、药品清单、住院发票等(保险理赔提供的可以是复印件),到学院学生工作处(2号楼109室)办理。

4.特别提醒

暑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或者理赔截止日为2017118日;

另外,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私立)医院、部队医院和特殊病例、药品(如牙科、中草药等)医疗费用均不予报销和理赔。

暑假需要住院治疗请拨打电话:136717493341896432615817721309239与校医取得及时联系。

预祝各位同学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假期愉快!


校医务室 201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