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04浏览:901

各院(系、部)、各部门(处、中心):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震荡反弹明显,变异病毒加速传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由境外输入引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波及多地,82日本市浦东新区也出现本地确诊病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相关要求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

非必要不离沪,近期暂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市。要多渠道、多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师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不松懈不大意,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落实“三件套”“五还要”。继续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强化人员分类管理

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按相关要求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措施。

来自或途径本市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在调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校(严格按照本市发布的区域界定,不扩展至所在区)。

三、严格控制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各院系、各部门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在暑期举办的大型活动应采用线上方式举办。确需采用线下方式举办的,须严格按照本市聚集性活动相关文件要求报批,确保活动绝对安全。

四、继续推进疫苗接种

要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发动工作,提升师生接种意愿,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稳妥有序做好符合条件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扩大人群覆盖率,确保全程接种率,尽快构建校园防控屏障。

五、规范信息报送

各院系、各部门要动态掌握本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严格“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其他被疾控部门排查被通知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特殊情况,相关信息要第一时间分别报学校人事处和学生处。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情况的发生。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8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