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将于10月31日(星期日)、11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三天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作如下提醒:
1. 考生须在考前14天完成本人“随申码”和“行程码”的申请和注册,同时打印《2021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 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所在学校防疫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 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 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行程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外省市活动轨迹的,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下同)。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不得入场。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
5. 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6. 考生入场时,经两次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至备用隔离考位考试。
7. 考生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 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9.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