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智慧公寓管理规定

时间:2024-03-28浏览:881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智慧公寓管理规定

智慧公寓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使学生有一个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智慧公寓住宿学生。

第一章  入宿与退宿

第一条智慧公寓实行规范化管理入住名额以线上报名和抢宿方式进行。住宿学生按指定位置入住,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私换房间和物品

  住宿学生中途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办理退宿手续。学生休学(含保留学籍)、退学或毕业,应办理退宿手续。

第二章  家具设施

  不准毁坏和私自拆装公寓内一切设施,已定位家具不准随意搬动家具。

 学生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需赔偿;凡属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责任不确定时,则由公寓全体人员负责。

第三章  卫生

  每间智慧公寓推选室长一名,室长为全室人员利益的代表,负责制订卫生公约和值日表,组织清洁公寓卫生和各项活动,督促本室人员遵守规定,协助宿管员做好保洁区域的管理及卫生工作。

  为保持公寓的清洁卫生、整齐美观,学生要每天按规范要求搞好内务卫生。室内垃圾按可回收、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严格分类,由公寓值日学生定时定点投放在学校指定的分类垃圾箱内。不准把垃圾堆在门角处或把垃圾扫在门口走廊上,不准把污水泼在走廊中。对不执行值日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积极的学生进行教育,屡教不改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保持智慧公寓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倡导学生在食堂用餐,一般不将饭菜等餐饮食物带进公寓;有序管理各种快递包装物品,不随意乱丢弃;不在公共场所随意涂写,张贴。

公寓管理部门定期对公寓卫生进行检查评比。检查情况定期公布一次,作为每学年评比“文明寝室”的依据。

第四章  水、电

智慧公寓内外严禁私拉电线、私自打开空调电源盒、私设灯头和使用床头灯;严禁带入或使用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电热毯、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对违章用电行为,公寓管理部门将予以警告,严重者由学生管理部门依据《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并取消本学年参与各项评优评奖资格。造成火警、火灾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爱护公物,注意节约。随手关灯、关水龙头,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

第五章  安 全

第十  不得私自将公寓开锁密码告知非本室人员,不准私换门锁或在门上私自加锁。

第十智慧公寓实行24小时供电,但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就寝,按时起床。

第十  为确保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灯)等明火,室内及走廊上不准焚烧纸物。

第十  严禁无故动用智慧公寓楼消防应急灯和消防器材。

第六章  公共秩序

第十  不在公寓楼内高声喧哗、跳舞、溜旱冰、玩球或搞其他体育活动;熄灯后,不在走廊灯下打牌、弹奏乐器、高声播放音响、怪叫、敲打器皿等。

十六公寓楼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寓内饲养各种犬类、鸟类、昆虫等宠物。

十七公寓内倡导禁烟,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搓麻将、非法传销等一切有害身心健康的不正当活动。

十八 文明住宿,礼貌相处,理智应对纠纷。不得有互相谩骂、斗殴和有损大学生形象的行为。

十九智慧公寓,未经许可异性不得入内;不准留宿异性和外来人

第二十条 学生要尊重并配合学生自治小组的工作,积极参与公寓管理,创造良好的住宿生活环境。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  学生如需调换公寓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报学生工作处批准。

第二十  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情操、行为、作风、卫生等情况,作为评定奖、助学金,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先进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  凡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经教育不改者,学生管理部门按照《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奖资格。

第二十  本规定未尽事宜,解释权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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