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相关职能处室: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掌握我院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院定于第10、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
一、教学资料(各院、系、部自查);
二、课程评价、教师评学问卷调查情况(教务处负责发放问卷并统计分析);
三、2015级期中考试部分课程成绩统计分析(教务处负责统计分析);
四、督导室听课情况汇总(督导室负责汇总);
五、2014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情况(学生处负责召集,教务处、后勤保卫处参与);
六、实训课程规范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本学期开出的实训课程门数和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等教学资料是否齐全,以及点名册、实习报告的记录和撰写情况等(各院、系、部自查);
七、2013级学生毕业综合实践中期检查:
1、各系毕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是否按《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条例》进行实施(各院、系自查);
2、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规范情况(督导室负责检查);
3、检查学生实习日记阶段性记载情况(各院、系自查);
4、学生上岗出勤情况及实践计划完成情况(各院、系自查);
5、教师指导情况(各院、系自查);
6、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报告题目拟定情况及撰写情况(各院、系自查);
八、移动互联网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教务处发放中期检查表)。
具体要求:上述检查项目中,第一、六、七项要求各院、系、部进行自查分别完成表格,第二、三、五、八项由教务处进行检查汇总,第四项由督导室负责检查汇总。
请各院、系、部及相关职能处室检查各自的内容,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5月12日之前发至教务处梁鑫老师OA,感谢大家的配合!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