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领导: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14号)精神,上海市教委高教处要求各高职院校做好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
各院(系)根据附件样张核查专业信息:
1、核查本专业专职教师师资情况、兼职教师师资情况和计划招生人数,若需修改,直接修改附件。
2、新增机电一体化技术(中高职贯通)专业,机电工程系需提供该专业相关的专职教师师资情况、兼职教师师资情况、计划招生人数以及该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以上内容均提供电子版。
3、所有附件均需签字确认,上交时间:10月9日上午10点前。
教务处
201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