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和进出校门检查登记制度
为加强学院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专人负责管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院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理。有专门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和其他地方。
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1、食品原来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2、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3、废弃油倒入专用通,由环卫部门指定处置。
泔水类垃圾按要求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协议书,记录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等并按规定保存。
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处置台账,记录 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去向用途等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后勤保卫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作相应处理。
学院门卫按规定做好食堂餐厨废弃物进出入检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