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就医指南

索取号:1313000-2023-0002发布时间:2024-01-17浏览次数:389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就医指南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沪医保规〔202111号)《关于推动本市大学生持卡就医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待遇发〔202142号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等 部门《关于2023 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2号)文件精神,我校对新入学的同学做如下就医指南:

一、 学生需要承担的个人医疗保险缴费

根据通知规定,2023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需个人缴费,医保局规定为245//年,由学校学生处统一汇缴至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由区医保中心出具缴款凭证。

不缴费,不能享受本市居保待遇。未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的大学生,在本市校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二、 学生可以享受的医保待遇

医保基本分为两个部分,门急诊、住院

1、门诊、急诊治疗

1)在校学生发生紧急情况可去校医务室进行处理或取药,医务室不能处理的病症须立即去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就医。

2)校外就医如需要可至医务转诊)。门诊就医时医保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等医保就医凭证,结算时直接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的费用;急诊就医,未携带相关医保就医凭证的,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可以在凭证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凭本人就医凭证、医疗费收据以及相关病史资料,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下同)按照规定申请报销。其医药费设起付线300/(自付),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规定报销三医院50%,二医院60%,一医院70%

3大学生在外省市就诊。大学生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持社会保障卡或刷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未实现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省市,本人可现金垫付后,回本市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申请报销;也可选择线上申请,但需邮寄医疗费收据及病史等材料(以线上办理时的提示为准)。异地结算,以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为准。、

异地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具体路径: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热门服务-异地就医-自助开通,根据提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备案申请。“参保地”选择为“上海市”,“就医地”选择实际就医的省市。办理成功后,异地备案立即生效。

4)大学生罹患大病的,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本市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居民医保结算后,个人自负的部分可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60%,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再报销65%

2、住院治疗

本市住院:起付标准医院50/,二医院100/,一医院300/。住院后自己或委托他人带好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入院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医务所开具住院结算凭证。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医院的级别由医保基金支付60%75%80%

外省市住院:外省市必须是节假日、寒暑假休学,外地实习(须有辅导员的证明)应在家庭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所需的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医疗费收据及其明细清单和相关的资料、出院小结。

  1. 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中国人民人寿上海市分公司(PICC)《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的学生,享受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医疗保障。包括意外险(意外门急诊、意外伤害)、住院保险(住院医疗、住院定额补助)、特定重大疾病医疗、罕见病特殊治疗药物费用保险等。具体保险责任详见条款说明。

  1. 医药费报销、理赔手续

保险理赔。依据条款规定办理保险理赔,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生本人的银行卡、病历卡、发票(必须原件),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供出院小结、药品清单、住院收据等。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将由学校给予一定的费用资助。

特别提醒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私立)医院、部队医院和特殊病例费用将不予报销和理赔。

  1. 校医务室门急诊时间(电话:021-69990140

日期

上班时间

星期一星期四

8:00—21:00

星期五

8:00—15:00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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