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智慧公寓共享空间管理规定

索取号:1313000-2023-0004发布时间:2023-08-01浏览次数:194

智慧公寓共享空间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维护公寓共享空间的卫生、安全和秩序,提高公寓居住环境的品质,规范公寓共享空间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本校所有智慧公寓共享空间的使用和管理。

三、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智慧公寓管理委员会及学生自治小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寓共享空间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规定,学生自治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共享空间事务

四、空间范围

规定所称共享空间是指公寓楼内的公用休息区,包括区域内的公用饮水机、公用洗衣、公用微波炉、公用咖啡机、公用食品贩卖机、公用电视机等设备,以及走廊、楼梯间等公寓居住学生共同使用的区域。

五、使用规定

1.公寓共享空间的使用者必须保持安静、文明,不得干扰他人正常休息和学习。

2.共享空间实行“先来者先得”原则,不得占用共享空间设备设施、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归位。

3.不得在共享空间内抽烟、饮酒、打牌、赌博、吵闹打斗等行为,不得破坏公共财物

4.不得将宠物带入共享空间

5.共享空间禁止堆放垃圾、杂物等不干净物品,保持空间清洁。

(以上规定若有违反者,则将根据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

六、维护规定

1.维护共享空间的卫生,每日应当有专人清扫。

2.维护共享空间的安全,保持安全防火通道畅通,不得使用明火、电炉等易发生火灾的设备。

3.维护共享空间的秩序,加强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者严肃处理,确保公寓共享空间的环境整洁、温馨、和谐。

七、管理措施

1.针对共享空间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实时处理。

2.对于经常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处分等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清退

3.持续加强公寓共享空间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共享空间清洁、保养和设施设备维修工作。

八、附则

1. 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规定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学校智慧公寓管理委员会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2. 以上公寓共享空间管理规定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智慧公寓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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