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科技院教通[2025]0300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期中考试定于第9周(4月21日-4月25日)不停课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期中考试科目规定1门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为首选),其余课程根据教学进度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是否测验。按照培养计划提前结束的课程不安排期中考试。
2.期中考试课程于4月7日放学前报教务处。
3.期中考试各课程的命题、审核、试卷印刷、试卷分发等由各课程归属二级学院负责。
4.考试日程安排在4月21日前下发。
专业:
年级 | 期中考试科目 |
23级 | |
24级 |
2025年3月31日
教务处